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家长的教育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十八岁的孩子偷拿家里钱的行为,足以证明家长的教育很失败。

对于十八岁的孩子而言,他们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思想也比较成熟了,面对孩子的这种恶劣行为,家长要及时引导教育,避免孩子走上歧途。

十八岁的孩子偷拿家里钱怎么办

十八岁的孩子偷拿家里钱怎么办

1、私下解决

当家长发现十八岁的孩子偷拿家里钱的行为时,不要立马打骂孩子或者命令孩子当众认错,并斥责孩子,以便让孩子不敢再犯。

其实,这是在羞辱孩子,会让他们的内心非常自卑和羞耻,让孩子对父母失去信任。

最好的办法是私下解决,事后切勿翻旧账, 反复追究,随意转述。

事情已经过去,就不要反复提起,以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不要随意将事情告诉别人,给孩子充分的尊重和信任。

在孩子的教育中要尊重孩子,不要急于对他作出或好或坏的评判。

2、严厉批评

如果孩子明知这是错误的行为,还坚持偷拿家里的钱并屡教不改,家长此时一定不能再心软,一定要严厉批评孩子,并且加以惩罚,让他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一定的代价。

3、建立规则

我们可以通过运用家庭奖罚与孩子共同建立规则,这也是比一味的防范更有效的办法。

只要孩子开始有了金钱意识的时候,我们不仅仅是满足孩子对物质的需要,而是要创造引导让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金钱的机会,这也才是真正解决十八岁的孩子偷拿家里钱问题的根本。

十八岁的孩子偷拿家里钱怎么办

4、与其教育孩子,不如引导孩子

十八岁的孩子偷拿家里钱,大多是因为自己花钱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基于此父母不妨重新审视孩子的零花钱是否合理,如果可以的话,可以适当增加零花钱。

如果零花钱分配上比较合适,那么父母可以回想一下自己平时的购物是不是大手大脚的,让孩子跟着养成了不好的消费习惯,家长一定要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十八岁的孩子偷拿家里钱的原因

1、没有满足孩子的欲望

有些家长在孩子小的时候,总是孩子要什么,家长就满足什么。

当孩子到十八岁时就不再满足孩子,这种落差感,让孩子的“欲望”没有得到满足,于是就开始偷拿家里钱,来满足自己所谓的欲望。

2、孩子之间的攀比

现在的孩子因为经济条件好了,很多孩子反而变得有点虚荣。

孩子们之间开始攀比,于是孩子就开始偷拿家里钱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十八岁的孩子偷拿家里钱怎么办

未成年偷家里的钱派出所怎么处理

我国未成年盗窃派出所的处理方式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段不同而不同:已满十六周岁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未满十六周岁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一、我国未成年盗窃派出所怎么处理?不满16周岁的人,不再成为盗窃罪的主体。

刑法规定将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为已满16周岁,故在这之前的盗窃行为,无论数额多大均不应定罪。

如果未成年人在满16周岁前后,均实施盗窃行为,也仅应对其年满16周岁后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不应把年满16周岁以前实施的行为一并作为犯罪追究。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多次盗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其16周岁以前实施的盗窃行为不应计入“多次”。

在对未成年人具体量刑时,要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或者惯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犯罪后有无悔改表现,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决定对其适用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以及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的幅度,使判处的刑罚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改过自新及健康成长。

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罪,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依法从轻处罚的,应当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种或者相对较短的刑期;依法减轻处罚的,按《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刑法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盗窃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处理未成年人盗窃罪应当注意的其他问题1、处理未成年人盗窃应贯彻两个特殊原则。

一是区别对待原则。

尽管很多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从手法、动机、结果看与成年人并无太大差别,但是,从其生理和心理发展的规律出发,两者却有着本质的区别——成年犯明知是触犯法律而故意实施的盗窃,与未成年犯明知是违法而故意实施的盗窃不同,根本的一点在于两者认识和控制能力的问题。

成年人已经具备了认知和控制能力,应当认识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未成年人则处于认知力不足,自知力较差的时期,因而对未成年犯矫治重于处罚。

二是个案处理原则。

未成年盗窃犯中,一类是初犯、偶犯、浅尝犯罪禁果、罪责感易于激发,是容易矫治的对象。

另一类是惯窃老手(非法律概念上的惯犯),自幼偷盗成性,由量变到质变,罪责感削弱,是较难矫治的对象。

所以,要综观每一件未成年人案件的全局,分析每一个未成年犯的情况,给予恰如其分的处置,而不能一概而论,或设定若干模式依样照搬。

2、未成年人盗窃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司法认定。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1)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2)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3)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的,因此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就应当注意有关的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在必要的时候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